近日,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西小召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充分践行“北疆枫桥经验”理念,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医疗器械企业有效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本案中,原告刘某与被告郝某因石膏线条买卖合作产生纠纷。双方合作两年,交易额达到210000元。被告郝某因生意亏损,希望原告刘某能够减免部分债务,并提议按月偿还剩余款项。然而,原告刘某对还款期限及还款保障表示担忧,并诉至法院。
西小召法庭在受理此案后,秉承北疆枫桥经验中“就地化解矛盾”的理念,迅速召集双方当事人到法庭医疗器械企业,深入了解案情。法官在调解过程中,注重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同时结合法律法规,提出了合理的调解方案。医疗器械企业经过沟通协商,法官提出了一个折中的方案:减免部分债务,被告郝某按月偿还一定金额,直至债务清偿完毕。同时,为确保原告权益,双方约定如被告有一次未按时偿还,原告有权申请执行全部剩余案款。这一方案既考虑到了被告的实际情况,也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北疆枫桥经验中“公平、公正、合理”的调解原则。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医疗器械企业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调解协议。西小召法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完成了立案、调解、结案等程序,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
此次成功调解不仅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也体现了西小召法庭在司法实践中积极践行北疆枫桥经验的理念,坚持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工作方法。今后,西小召法庭将继续加强调解工作医疗器械企业,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西小召法庭/赵鸿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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