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落实落细“护苗”专项行动的部署,6月25日,东方法院积极组织干警开展“四访五帮”工作医疗器械企业。
法院干警通过与被判处非监禁刑未成年人及其父母进行面对面谈心谈话,帮助他们放下包袱、改正错误、学好本领,让涉案的未成年人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重新犯罪。同时强调,未成年人心智发育不成熟,容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作为未成年人要谨慎交友,对法律法规要心存敬畏;作为父母要时刻履行监护责任,关注未成年子女的学习生活表现和心理状况,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规范和纠错引导。
下一步,东方法院将加强与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等职能部门的协同联动,合理利用司法和教育资源,不断优化帮教措施,与村委会、学校及监护人畅通沟通渠道,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2024年5月24日,四更法庭与三家镇政府、司法所等联动协作,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成功调解于诉前,高效实质性化解纠纷,有效避免当事人诉累。
王某飞、刘某娟雇佣陈某盛为其处理电力安装相关工作,2024年5月15日,陈某盛在工作时意外坠落伤亡,其家属与王某飞、刘某娟等就该生命权补偿事宜协商未果。经三家镇政府、司法所多次调解,双方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四更法庭受三家镇政府委托,组织双方共同到庭调解。在承办法官的指导、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后医疗器械企业,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给付原告14万元,剩余补偿款项承诺于一个月内支付完毕。该起纠纷最终化解于诉前。
此次府院联动,是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生动实践,通过跨单位跨部门协作,达到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既能快速响应解决矛盾纠纷,又形成基层社会格局层面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氛围,有效促进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以案明纪、以案释法”的警示教育作用,医疗器械企业7月26日上午,东方法院联合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职务犯罪庭审旁听活动,东方市委副书记、医疗器械企业政法委书记欧阳华,副市长符艳丽,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吉海等领导以及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中层领导干部,各中小学校长、副校长等130余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王某剑利用担任东方市某小学校长的职务便利,在王某生、苏某、符某豪等人的串联下,接受29名学生家长的请托,为不符合规定的学生办理入学事宜,非法收受入学“指标费”共计人民币68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招生入学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8万元,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医疗器械企业。被告人王某剑如实供述并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
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程序规范,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就指控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控辩意见。旁听人员认真观摩,仔细聆听,深刻认识到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该案将择期宣判。
参加庭审旁听的干部表示这是一堂触及灵魂的警示教育课,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时刻警醒自己,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