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促进国防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次会议根据国防教育法第十二条“国家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的规定,颁布《关于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的决定》,确定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为全民国防教育日。
目的是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普及国防教育,使全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必要的国防知识和军事技能,自觉履行国防义务,关心、支持、参与国防建设。
设立国防教育日一是针对和平时期人们国防观念淡化,需要加强国防教育;二是为全民参与国防教育活动提供一个大众化、社会化的载体。依法确立一个每年都能让全体公民共同接受国防教育的时机,可以更好体现我国国防教育的全民性、全社会性的特点。
全民国防教育日由中央、国务院、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和军事机关联合组织医疗器械企业,统一安排,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加。活动内容主要有:
1、国家统一组织开展的利用全国国防教育电视演讲大赛等形式进行全国国防教育活动。
2、各级党委、政府组织议军活动,研究有关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问题,对所担负的军事工作总结交流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本地区、本单位与国防有关的各项工作的开展。
3、各种传播媒体,对国防领域的英雄模范、人民群众关心和支持国防建设的先进事迹、公民的国防权利和义务等进行宣传教育。
4、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在校学生,举办国防知识讲座,进行国防知识竞赛,参观国防教育基地,到部队体验军营生活等,对青少年学生进行国防观念和军事技能的教育与训练。
5、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社区和乡村组织所属或联系的人民群众,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国防教育。
用阅读的力量推动孩子成长医疗器械企业!2022年“阳光关爱·i读计划”公益活动走进连南返回搜狐,查看更多